关于参加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苏科馆协发﹝2015﹞7号

2015-08-19

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中科院南京分院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参加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9日至25日

二、活动主题

万众创新  拥抱智慧生活

三、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围绕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根据本场馆的特点和展示内容,积极响应、精心策划、彰显特色、务求实效。一是认真组织科普日开放活动,努力实现科普场馆参与活动满堂红。各场馆要在全国科普日活动当天对公众免费开放或对特殊人群实行门票减免,并在当地媒体、单位网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以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做好科普日当天接待观众人数、减免门票总经费等数据统计。二是科学制订活动方案,切实提高科普日活动成效。各会员单位要立足场馆,结合自身实际,紧扣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突出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精心打造一批贴近公众的科普日长效品牌活动。要加强与当地科协组织、教育部门等有关方面沟通、配合,有针对性的组织科普志愿者、社区科普工作者、中小学生参加各场馆活动。各会员单位也可将反映创新创业成就、传统科普与科普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最新科普展教研发产品、科普宣传工作新成果等以实物展示、视频演示、展板介绍等形式参与2015年全国科普日江苏主场活动的展览展示。三是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的独特优势,努力扩大科普日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省协会和各单位网站及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积极做好科普日活动的事前宣传及对开展科普日活动的过程、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度报道,扩大科普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提高场馆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要结合各单位的现有设施,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科普日活动内容或悬挂科普日活动主题横幅,以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四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关于活动材料的报送及总结表彰

1、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将活动方案、主场活动登记表于2015年8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协会秘书处;将科普日活动情况总结材料及科普日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15年10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协会秘书处,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普日活动的总结工作。精心办好科普日活动,既体现我们对开展科普工作主阵地、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认知程度,也是对各场馆日常管理运行水平的大检验。请各单位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填报相关材料(活动方案、总结、照片、视频和媒体宣传报道等)。协会将把各场馆在科普周、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中的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3、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协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个人进行认真评审,并报送协会组织宣传工作委员会审批,将对在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将向省、国家推荐表彰。对受到省、国家级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协会将给予特殊奖励。鉴于协会表彰名额的限制,对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个人,根据评委会的评选意见,协会将授权以各专委会名义进行表彰。

附件:

1、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

2、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15年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登记表

3、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

4、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5、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联 系 人:张梦曦   刘晓萱  

联系电话:025-83340317   833409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11室

邮    编:210009

协会网址:www.jskpcg.org

电子邮箱:kpcg@jskx.org.cn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2015年8月18日

  • 责任编辑: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管理员
  • 阅读次数:946
  • 【文档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文件传递】

版权所有: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 苏ICP备13035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