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科普场馆 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20-04-03

苏全科组办发〔20205

各设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科普场馆:

根据《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江苏省专业科普馆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苏科协办发〔2017〕12号)要求,经研究,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委托省科普场馆协会承接2019年度全省科普场馆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省内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科技馆、专业性科普馆,且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6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200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场馆对外开放运行达1年以上。

二、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由省科普场馆协会组织实施,省科普场馆协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评单位的等级评定、整改意见通知及整改情况反馈,并及时将考评工作总结上报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评程序

(一)考评申报。凡符合考评对象及有国家年度奖补资金和相关省科普场馆协会会员单位,应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和考评自评表”或“江苏省专业科普馆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和考评自评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逾期概不受理。

(二)实地抽查。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情况,可依据实际需要,组织考评工作小组进行有针对性实地核查。

(三)专家评审。召开绩效考评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依据申报单位上报材料,对参评单位的考评等级及整改要求分别提出评定意见。

(四)结果公示。考评等级结果及自评、评定得分表将在江苏公众科技网及协会网站同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并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核查处理公示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做到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五)考评奖惩。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定意见,将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等级的科普场馆分别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对符合年度考评对象而不参加考评以及未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的单位,将对年度财政核拨奖补资金额度进行调减,对所属会员单位不得参加2020年度省科普场馆协会的有关表彰项目。

四、相关要求

各参评单位要认真研读苏科协办发〔2017〕12号文件,按照年度绩效考评五个一级考评指标内容及顺序(运行管理、展教活动、队伍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影响)和加分项内容,规范整理申报材料,通过协会电子邮箱及快递同时上报协会秘书处。为节约成本、提高评审效率,佐证材料中对有关规章制度只提供名称,无需具体内容,重要活动照片每项只需一幅,申报材料在保证全面完整的基础上,精准简炼,汇编装订一册上报。

各有关设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参加考评单位的督促指导,切实做好考评申报工作。各参评单位要把年度绩效考评作为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过程,努力提升管理运行水平,助力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寒英 吴姿樾

联系电话:025-83340317、13327804989

邮    编:210008

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楼

电子邮箱:kpcg@jskx.org.cn

附件:1.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2019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

2.江苏省专业科普馆2019年度绩效考评申报表

3.江苏省综合性科技馆2019年度绩效考评自评表

4.江苏省专业科普馆2019年度绩效考评自评表

                                                                                       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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