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4〕145号

2014-08-06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中科院驻江苏各相关单位,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动员社会和全民共同参与创新,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0—26日。

二、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科普日以“创新发展,全民行动”为主题。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创新引领未来,重点开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前沿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科普活动;二是围绕创新改变生活,重点开展科技创新成就、科学精神及创新成果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等方面的科普活动,通过展示支撑江苏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三是围绕创新在我身边,重点开展科技创新的基本常识、基本方法,以及公众身边的创新创造等方面的科普活动;四是围绕创新圆我梦想,重点开展公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创造、科技创新对公众工作生活的帮助、公众对创新创造的期待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主要活动

2014年全国科普日江苏省活动,要重点反映“江苏科技成就大发展、民间创新创造大比拼、公众创造才智大展现、民族科学思想大传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内容,突出网络科普特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形式,给公众新的科普感受和体验,实现泛在学习及人人参与、共同创新创造的生动局面。

(一)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江苏省科协将联合省教育厅、科技厅、中科院南京分院举办主场活动,举办系列高端科普报告会,开展学会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科普惠农、科普产品和作品、科技思想库基地成果展示展览,组织开展科普知识网络竞赛和视频大赛、科普文艺汇演、江苏流动科技馆巡展、科普志愿者现场招募、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等,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省各地科普日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举办科普论坛。科普日前后携手海峡两岸科普界、科普创作界、科技传媒界的专家学者和科普志愿者,联合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

(三)全国科普日联合行动。科普日期间,集中组织科普场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普志愿者、各级学会开展科普日联合大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各地公众全面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广大公众的创新创造热情,营造科普日浓厚的氛围。

(四)全省科普志愿者联合行动。科普日期间,组织“百名首席科技传播专家进百校”、“百个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进百县(市、区)”、“百个科普志愿者服务团队进百村(社区)”活动,深入全省所有县(市、区),以主题科普报告会、科技咨询、科技辅导等形式,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人群,有组织、成规模地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将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

(五)高校科普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高校智力优势,结合大学特色学科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普日期间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等,举办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充分调动高校师生的积极性,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及广大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六)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各地与主题相关的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所、科技场馆以及省科普场馆协会会员单位在科普日期间,开展免费或者优惠等科普开放日活动,推出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基地相关科普专家现场开展科普咨询和服务工作,发挥科普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

(七)青少年科普系列活动。围绕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青少年相关科普活动,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并通过青少年向家庭成员乃至全社会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八)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奖补对象,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体现科技改变生活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使社区居民了解创新、参与创新、享受创新。

(九)农村科普惠农行动。组织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工作队,特别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对象,带头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新农村建设等与科学技术相关的科普活动,使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同享创新成果。

(十)媒体科普传播专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专题片、报刊网络专栏、科普公益广告、手机报、微博、微信、微电影、移动视听传媒等开展科普专题活动,广泛发动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

一是开展系列访谈。邀请新闻媒体与科普专家、有关企业和公众代表,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网络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访谈活动。

二是科普日报刊专版。在新华日报和江苏科技报等报刊登围绕科普日主题的宣传文章和图片,向广大读者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的知识及理念,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三是宣传短片制播。以富有感染力的艺术形式,策划制作60秒公益广告,全国科普日期间在省有关频道、市县电视台及城市广场电子屏上连续滚动播放,提高科普宣传的成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科协、教育、科技部门和中科院驻苏各科研院所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周密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广泛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科协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 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2014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要高度重视科普日活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活动导向,各地科普日活动要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扩大活动的受益面。

五、工作考核

江苏省科协将会同教育厅、科技厅、中科院等部门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特色活动将进行表彰,成绩突出,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的,省科协将推荐上报中国科协予以表彰。

各地要充分应用互联网开展科普活动宣传,积极推选上传本地数字化科普资源至“2014年全国科普日在线”网络平台(网址:http://kepuri.cast.org.cn)与全国共享。

六、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学会、各高校汇总本单位2014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4年8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学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李,电话:025-83245979 ,邮箱:jsxh@vip.163.com)。

2、各省辖市科协汇总本单位或本地2014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4年8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

3、各省辖市科协负责组织本地区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对象“科普惠农成果展”项目征集工作(征集表见附件2),并请于2014年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省科协将选取优秀项目参加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

4、各省辖市科协要做好展教品资源征集的组织推荐工作(征集表见附件3),并请于2014年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省科协将选用优质科普资源到全国科普日江苏省主场活动展示。

5、各省辖市科协要做好“百名首席科技传播专家进百校”(见附件4)、“百个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进百县(市、区)” (见附件5)、“百个科普志愿者服务团队进百村(社区)”(见附件6)需求表填报的组织和汇总工作,并请于2014年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

6、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各省辖市科协、省级学会和有关高校要做好汇总工作,并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以及“2014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4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网络在线活动”推荐表(见附件7、8、9)分别报送至江苏省科协科普部、省学会服务中心(所有报送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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